珠三角放大鏡:深街頭表演抽籤派位

深圳中心書城廣場近年成為街頭藝人的表演場地,吸引眾多民眾前往觀賞。惟該地常出現爭用表演攤位、乞討人員氾濫及阻塞通道等問題,故當局本月一日起,正式對街頭藝人抽簽派位,安排他們到固定區域表演,成為繼上海後第二個嘗試規劃化管理街頭藝人的城市。

當地執法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進入該廣場表演的街頭藝人均須向蓮花街頭執法隊,以及福田區街頭演藝聯盟報備,並提交相關申請資料,近期已有五十六名街頭藝人報備。

規範管理 推進發牌制

當局將於每月二十五日進行次月場地分配的抽簽派號,第一輪確定抽簽順序,第二輪抽出場地位置,然後由工作人員根據位置編號,制訂出一個月的《場地使用輪流表》,街頭藝人須按照該表使用表演場地。據悉,初步有卅個固定的藝術表演場地和六個聲樂表演位置,預計每名街頭藝人每月約有十六天的表演機會。

負責人指此舉旨在推進街頭藝人考核與發牌制度。福田區街頭演藝聯盟亦將在下月起,對街頭藝人進行培訓,三個月後將正式為通過審核的街頭藝人派發證件,讓他們持證表演。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