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指新刑法程序適用 徐才厚貪贓繳國庫

【本報綜合報道】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在臨起訴前病亡,其涉案財產處置引發輿論關注。內地《新京報》發表文章,認為新修訂的刑法「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或適用於徐涉案的財產,可未經定罪就收歸國庫,而徐違紀所得或已被直接沒收。

證屬犯罪收益可執法

文章指,「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是不以宣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為前提,如能證明某物屬犯罪收益,該物與其持有人的法律關係即被切斷,應對其實施強制沒收,也就是未經定罪即沒收相關犯罪所得。

文章稱,去年十月,軍事檢察院對徐案偵查終結時指,徐才厚和家人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而徐才厚的違紀所得可能已由紀委或監察機關予以直接沒收並上繳國庫。後續涉案財產處置,將由軍事檢察院與軍事法院來共同完成。

文章未透露徐才厚涉案財產金額,不過早前有內媒指,當局曾於徐住宅查抄出一噸重現金、一百公斤黃金,以及大批珠寶、古董、字畫等,足足裝載十輛大貨車,同時還查封多處豪宅。另海外消息則指,徐才厚妻子曾派親友到香港處理一百億港幣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