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助「民告官」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民告官」一直很難,勝訴機會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昨在記者會上表示,行政訴訟法將於今年五月實施,對解決百姓告狀難有具體規定。對於舌尖上的安全,袁稱,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新增情節嚴重的可給予行政拘留。

袁杰表示,在行政訴訟法中對解決老百姓告狀難有很細緻、具體的規定,如法律中規定了立案登記制,如完善立案程序、受理的程序;在受理窗口不能不接收老百姓的狀書。比如規定若不立案有哪些救濟措施,同時亦規定法院內部對立案的監督機制。

修法嚴打食品安全

袁指出,作為一個訴訟制度,它是一個救濟的機制。但因「民告官」,行政機關是被告,故通過訴訟制度進一步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也是行政訴訟法一個很重要的目的。

對於食物安全,袁杰表示,食品安全法和修訂草案均規定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除規定處以高額罰款外,情節嚴重的還可給予行政拘留,這是二次審議稿增加的規定。同時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還加強對食品保質期的管理,在進一步保護舉報人等均作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