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鎮宏案 揭五房企要員買官

【本報綜合報道】因為受賄等罪而在去年四月被判死緩的前廣東省委常委、前省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內地媒體近日披露法院判決書內容,顯示周鎮宏除涉及外界熟知的「買官賣官」罪行外,還有五間知名房地產企業董事長通過行賄取得廣東省政協委員資格,但至今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

賄金最高近百萬

上海澎湃新聞網報道,根據貴州省法學會官方網站披露的周案判決書顯示,廣州恒鑫集團有限公司、深圳京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廣州遠通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元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深圳潤恒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曾分別向周行賄十五萬七千元(人民幣.下同)至九十四萬五千元不等。

最終恒鑫的董事局主席楊秋的兒子楊振鑫、京基的董事長陳華、遠通的董事長林映文、元邦的董事長陳建鋒和潤恒的董事長賴漢宣等人均成功出任廣東省第十屆政協委員。

報道指,周案案發至今已三年,但仍沒有公開資料顯示前述五名廣東省政協委員因行賄而受到任何處理。林映文更於一三年一月,獲通過連任省第十一屆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