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擊「拗不直」 同志索償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前日,對中國首宗以電擊治療同性戀的索償案作出判決。法官指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判定重慶某心理諮詢中心「專業治療同性戀」的承諾屬虛假宣傳,需對原告小振(化名)作公開道歉及賠償三千五百元(人民幣‧下同)。對於同性戀矯正治療,內地社會學家李銀河指,這「在世界眼中就像醜聞般」。

二十七歲廣東男子小振當日,捧着一座插有代表同性戀者的彩虹旗的正義女神像到法院聽審。勝訴後,他指對判決滿意,希望同性戀家長不再帶孩子去治療、中國所有心理諮詢機構都不再進行此種矯正治療。

事緣去年八月,小振在家庭壓力下,到百度網站搜尋同性戀矯正治療,找到承諾能矯治同性戀的心理諮詢中心;今年二月,他到位於重慶的中心接受治療,費用為一小時五百元。中心承諾,三萬元能把他治好。

官告誡百度要更審慎

繳費後,中心負責人催眠他,要他想想和同性做愛的場景;每當想到並揮手示意時,對方便電擊他,過程重複多遍。然而,此方式卻讓他受不了,故第一次治療後便離開重慶。由於「治療」沒讓他變成異性戀,且令他蒙受巨大精神壓力,遂於三月將中心及百度告上法庭。

海淀區人民法院前日開庭宣判,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不需治療;而且,心理諮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中心違反《精神衞生法》。同時法院雖駁回對百度的訴訟,但告誡百度日後需對此類關鍵詞的處理倍加審慎。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