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市法院日前對十九名「全能神」邪教成員宣判,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王姓和李姓被告六年和五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判囚兩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當局指該邪教組織於市內建立多個小型聚會點,以文藝表演等招徠,暗中培訓信徒,嚴重擾亂社會穩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