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擬禁示威者佔政府建築

【本報綜合報道】泰國近年不時有示威者上街抗議,更曾多次佔領政府建築物及重要交通樞紐。泰國內閣周二支持一項管制示威的草案,包括禁止示威者佔領政府建築物。總理帕拉育直言,法案的目的是收緊對示威地點及時間的限制。

根據該草案,組織政治示威的人士或團體,需於示威舉行前二十四小時取得警方同意,並且不能再佔領政府大樓或交通設施,包括機場、巴士總站及地鐵站,違法者或面臨最高的十年監禁。草案對示威時間亦有限制,禁止在晚上十時至早上六時舉行。國會稍後將就草案進行討論,之後再投票決定是否通過。自軍政府五月上台後,已禁止任何人或團體發起政治示威。總理帕拉育表示,草案是在民主準則下提倡和平集會及示威,以及當局可以如何應對示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