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徐才厚已認受賄罪

【本報綜合報道】官方遲遲未公布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案的最新進展,本港有媒體引述消息報道,徐才厚已經認罪並表示願意配合黨組織的一切行動,但他提出四點要求,當中包括希望自己的家屬子女不要再入罪等。中紀委基本同意他的三點要求,但對其家人不要入罪的要求,仍要考慮研究再定。

「求免家屬入罪」仍待研究

本港一份雜誌報道,現年七十一歲、患有晚期膀胱癌的徐才厚,八月下旬曾在北京三○一醫院的羈押病房昏迷數天,經搶救甦醒後感到死裏逃生,要求會見中紀委副書記以上級別領導人。當局派員與徐會面,徐稱願意配合調查,並提出四個條件:第一,他對中央軍委紀委對自己「利用職權為他人晉升謀利,收受賄賂」的指控表示接受,願意認罪。第二,希望中央對所有涉貪官員能一視同仁。第三,為顯認罪誠意,他願放棄「留後路」的考慮,向中紀委揭發舉報其他涉貪高級幹部的犯罪事實。第四,在他願意接受司法審訊刑法判決的同時,希望自己的家屬子女不要再入罪。對此,中紀委表示,對前三點基本上同意,但第四點仍要再研究。

報道又指,中紀委事後將徐才厚四點要求告訴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周起初不肯表態,但兩天後開始動搖,同意參照徐的四點要求認罪,並提出自己願意承擔刑事責任,退回贓款,但前提是自己的妻兒必須得到赦免。有分析指,當局答應周赦免妻兒要求的機會很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