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家告法院拒立案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知名翻譯家張經浩,廿四年前與雲南一間老牌出版社發生合同糾紛而鬧上法院,曾向法院提供約五十萬字的翻譯手稿證物,不料結案至今仍未發還。張早前控告兩級法院滅失證物要求索償,卻因法院無法成為被告為由,被拒絕立案。據悉上月曾有法官私下向張表示可賠償十萬元(人民幣‧下同),但張堅持循司法途徑討回公道。

涉事出版社曾以回函代替約稿合同,讓張經浩翻譯美國作家亨利‧占士的作品《貴婦人畫像》,惟張即將完工時,出版社卻稱取消翻譯工作,張遂控告出版社單方面毀約。張透過律師把已完成的五十萬字譯稿交給盤龍區人民法院作證物,庭審期間又將已抄寫的四萬多字稿件提交法庭。

案件經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調解後,出版社自願補償一千五百元。然而法院事後沒有發還翻譯手稿,未留有副本的張非常緊張,多次向兩級法院查詢無果。張於○八年申請國家賠償約十五萬元遭拒,隨後兩次向雲南省高院提民事訴訟,控告兩級法院滅失翻譯原稿招致損失,要求賠償五十萬元,但高院稱法院不能作為民事案件的被告拒立案。事後張再申請國家賠償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