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前統戰部部長王素毅受賄案,昨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受賄罪成立,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查明,王素毅在二○○五年至去年利用職務便利,為九個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或調整等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折合約一千零七十三萬元人民幣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