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多付62億買煤礦

【本報綜合報道】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涉嚴重違紀違法,上月受查及免職後,其一○年時任華潤電力董事長時經手主導的一宗山西煤礦收購案,再成質疑焦點。內地媒體《廿一世紀經濟報道》揭露,他在收購三個煤礦過程中繞過山西省政府文件,執意以六十五億人民幣(下同)收購實際僅值二億八千萬的煤礦資產。

報道指潤電當年收購山西金業集團八成股權,一直被質疑高估煤礦資產和產能。據接近交易人士透露,交易共涉及收購十項資產,包括最值錢的中社、紅崖頭及原相三個煤礦探礦權,和其他不值錢的固定資產。

只值2.8億 斥65億收購

報道指公司收購的三個煤礦,其中兩個探礦證已過期,其實只要付二億八千萬就可獲得三煤礦採礦權,惟公司不但未中止交易以追回訂金和賠償金,還額外多付六十二億,報道指交易過程無疑令國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