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協議拒婚 少女須賠償

湖南廿二歲女子夏靜(化名)與六十三歲的老闆張富華(化名)相識三年,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並先後簽訂三份協議書,確認雙方交往關係。張為對方花了近百萬元,並與前妻離婚,惟夏不欲與張廝守而屢次逃走。最終張報案稱對方詐騙,雙方在警察面前簽第四份協議書,夏需於下月一日前與張結婚,否則賠償張八十萬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