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誘目標犯案 爆道德爭議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近年偵查多宗大案件時,均利用具爭議性的設局方式誘使目標人物犯案。當局在調查加州華裔議員余胤良涉貪案,及清剿三藩市唐人街犯罪集團時,更被指不惜工本,在七年的設局偵查中,利用在其他案件中沒收的金錢、醇酒和香煙,發動逾十多次的臥底行動,成功誘捕二十九人。

華裔議員案 成功拘29人

余胤良涉貪污、走私槍械一案中,另一名被告周國祥的辯護律師指,FBI以在其他案件中所沒收的數以百萬計美元和物資,向周、余及其他受查人士提供利益,刻意誘使他們犯法,他又稱周國祥從FBI臥底所收取的約四十五萬港元款項,是合法的「小費」。同案另一被告的律師亦指,FBI的臥底探員故意出高價向被告購買槍械。雖然美國最高法院和司法部認為,這種手法在打擊嚴重罪案有其必要,但有關手法一直極受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