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山東青島一名患有皮膚病的張姓中年女子,日前到青島慈海醫院接受UVB(短波紫外線)光學療法治病,當時沒異常,但到了晚上,全身感覺發燙、多處紅腫及起水泡,經查詢後,該院醫生指屬正常現象。張認為事有可疑,到涉事醫院追究,卻反被指是其過失。
張女士稱,進行治療當日護士帶她到治療房,並教她如何操作光療儀後便離開,她完成第一次後見護士未有叩門查看便再做一次,五分鐘內一共照了三次,前胸兩次,後背一次,其後才被護士入內要求停止。
張日前到該院追究,該院醫生查看傷勢後指她身體因受紫外線照射過久,致皮膚被曬傷,按其病症前後身體只能照射一次。涉事護士堅稱當日已告知張有關資訊,只是她沒聽清楚。經協調後,院方願免費為張女士治療,但被張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