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庭裁定二月大選無效

【本報綜合報道】泰國憲法法庭昨日裁定今年二月二日舉行的大選無效。法庭裁決指,大選因未能在一天內完成,故在法律上無效。

今年一月泰國反對派發起癱瘓曼谷行動,迫使看守總理英祿宣布提前於上月二日舉行大選。但反政府示威者阻撓選舉進行,令全國多達二十八個選區的參選人未能登記。在選舉當日,全國一成的票站因被示威者包圍,被迫關閉,令當局一直未有公布選舉結果。

英祿所屬的為泰黨發言人形容有關裁決令人遺憾,並且立了一個壞的先例。此前有分析稱,若裁定選舉無效,泰國選舉委員會和看守政府須重新定下新大選日期,這可能會給反對派一個台階,讓他們參選以化解政治僵局。但反對派並未明確表示會否參與新一次選舉,發言人表示下次大選日期並非最重要,關鍵是選舉是否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