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加生准每周校外工作20小時

【本報綜合報道】近來頻頻就移民問題出招的加拿大政府,日前再有新政策,推出八項改革留學生管理的新規定,其中包括允許持有學生簽證的留學生,在不單獨申請工作簽證的情況下,可於校外工作,但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小時。新規定將於今年六月一日起實施。

加拿大移民部周三晚公布的這些新規定,包括申請人必須在註冊院校就讀,否則或會被驅逐。

在新例下,學生簽證只發給政府指定合資格的教育機構留學生,並將自動授予課餘在校外工作的許可,每周工時不得超過廿小時,毋須像過往般,再申請單獨工作簽證。

畢業等簽證時可全職工作

此外,預科學校、小學或者中學階段持有訪問簽證的人、學術交換生或者是指定學習機構的訪問學生,以及完成課程和研究項目的訪問簽證持有者,也可以申請加拿大的境內學生簽證。

新規定同時指,除非擁有有效工作簽證或有其他留在加拿大的授權證明,否則學生簽證將在學業完成九十日後自動失效。此外,符合條件的留學生畢業後,在等候畢業工作簽證期間,可進行全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