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運柬國新娘三浙漢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麗水市慶元縣三名男子,近日因非法組織至少四十一名柬埔寨籍婦女到中國結婚,被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裁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分別處以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三年半,至有期徒刑四年半不等,並處罰二萬五千元(人民幣‧下同)至二十萬元不等。

案情指,卅四歲的吳姓主犯於一一年底至去年六月期間,先後夥同兩名柬埔寨籍公民,組織想到中國結婚的柬埔寨籍婦女,以旅遊為由入境中國。其後由他在中國尋找有意迎娶的未婚男子,通過社交網站傳送照片,並以網路視頻等方式安排雙方會面相親,事成後收取一定費用。

吳於去年初拓展業務,在縉雲縣開設一間婚姻介紹所,並聘請另外兩名吳姓及葉姓被告經營,由他們負責安排相親結婚等相關事宜,三人於上月底受審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