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運動兩成員 「聚眾擾亂」罪成

【本報綜合報道】繼許志永被判囚四年後,「新公民運動」另外兩名成員袁冬及侯欣,昨被北京的法院裁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袁判囚一年半,侯則免除刑事處罰。袁的律師表明會上訴。

袁冬判囚年半

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昨早宣讀判決書,指四十五歲的袁冬去年三月在北京西單,利用「官員財產公示」話題,組織、策劃多人在公共場所聚集,情節嚴重,但袁如實交代事件,判刑一年六個月。到庭的袁妻稱宣判後只能跟丈夫說了一句會上訴,袁就被帶走。袁代理律師常伯陽表明十天內會上訴,惟對結果未感樂觀。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侯欣,昨亦被判「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成,因情節較輕,免除刑事處罰。與袁同日受審的另外三名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新公民運動」成員丁家喜、李蔚及張寶成,因當庭解僱律師,以抗議當局草率辦案,案件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