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見愛犬 美港女告前男友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曼哈頓二十一歲香港移民龐小姐(Ada Pong)與男友科恩分手後,男友拒絕讓她探望二人共同飼養的貴婦狗斯科奇(Scotch),視愛犬如子女的她遂於本月初入稟法院,誓奪回愛犬。

龐是曼哈頓音樂學院學生,一○年於校園認識樂手科恩並開始交往。前年二月,兩人各支付約三千九百港元,從寵物店買下斯科奇共同飼養。他們於去年四月協議分手,原定每周輪流照顧小狗,但龐提出在感恩節帶斯科奇去洛杉磯後,科恩便拒絕讓她再見斯科奇,並斷絕聯絡。龐的代表律師表示,龐對斯科奇疼愛有加,購買許多寵物食品、用品,並定期帶牠去寵物美容、散步,她保留的收據可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