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六年 法院撤案警拒即放人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淮陽一名廿二歲宋姓男子,六年前被警方指控猥褻及殺害九歲的堂妹,周口市中院先後兩次判宋無期徒刑。宋指當日是遭警方誘逼招供,堅持自己無辜提出上訴,省高院兩次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要求重審。父母多年來亦一直四處上訪,盼為愛兒討回公道。周口市中院去年四月終裁定撤銷此案,但警方並未放人,直至事件被媒體多次曝光後,宋近日始可取保候審。

二○○七年七月,馮塘鄉九歲女童小玲突然失蹤,村民翌日發現女童被棄屍於森林的水塘中。有村民表示,案發當日曾看見當時僅十六歲的宋爭光在樹林出沒。警方隨後拘捕宋,並指他對案件供認不諱。

宋在庭上稱自己當日因被警方嚴刑逼供,才被迫認罪。惟法院最終亦判宋故意殺人、猥褻兒童罪成,判處無期徒刑。宋不服上訴,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但二審結果亦一樣,家屬再次上訴。

腳遭打斷 家園被拆

宋的父母多年來一直四處上訪,但最後卻被控以尋釁滋事罪,入獄兩年半,獲釋後更發現家園無故被人拆毀。經省高院多次發回重審,周口市中院去年四月終裁定撤銷此案,但警方並未即時放人。

事件被內地傳媒曝光後,警方終在去年底批准宋取保候審。宋苦等六年終可回家,看見父母不禁悲痛落淚。他稱當日遭警方嚴刑逼供,結果被打斷左腳,現時行動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