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裁決紐約判NSA監聽合法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大規模電話監聽計劃是否合法,在當地燃起一場法律衝突。本月十五日,華盛頓地區法院裁定監聽計劃可能違憲。但紐約地區法院法官前日卻裁定NSA的監聽計劃合法,並指該計劃是協助防範阿蓋德恐襲的重要工具。兩個法官在不足兩周內作出南轅北轍的裁決,這場法律爭議最終可能得由美國最高法院解決。

紐約曼哈頓聯邦法官波利(William Pauley)在其長五十四頁的判決書中指,美國公民自由協會(ACLU)要求美國政府停止監聽的訴訟,不在憲法第四修正案的保護範圍內,該修正案旨在禁止無理搜查和扣押等行為。

「防恐襲必要工具」

波利認為,NSA監聽計劃是防止類似九一一恐襲事件再度發生的必要工具,並有《愛國者法案》作為法律依據。波利亦表示:「本法庭的問題是,究竟政府的大量電話詮譯資料搜集計劃(bulk telephony metadata)是否合法,本法庭認為『是』。」

司法部發言人對判決表示歡迎,提出訴訟的美國公民自由協會表示對裁決感失望,指波利低估監聽活動對美國公民私隱權的侵犯,表明準備上訴至聯邦巡迴法院。

與華盛頓法院相悖

外界認為案件很可能會交最高法院進行最終裁決,特別是紐約與華盛頓地區法院作出完全相反的裁決,增加最高法院干預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