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反賣淫法裁違憲

【本報綜合報道】加拿大最高法院前日作出歷史性裁決,裁定生效逾二十年的反賣淫法違憲,違反性工作者的生存權、人身自由和安全。在加拿大賣淫是合法,但反賣淫法約束賣淫相關活動,如開設妓院及妓女聘司機接載出入,被批危害性工作者安全。

最高法院以九比零的票數,一致裁定該國三條有關反賣淫的法例違憲,包括不准營運妓院、生活受惠於賣淫活動,以及在街上拉客。今次裁決不會即時執行,政府將有一年時間修改法例配合裁決,或等待反賣淫法於明年十二月失效。

盼妓院內安全工作

案件由現任性工作者萊博維特、前性工作者斯科特及貝德福德在○九年提出。萊博維特歡迎法院裁決,指今後工作時不怕受到傷害。卑詩省於○七年曾發生針對性工作者的連環謀殺案,萊博維特等人為求自保入稟法院爭取權益,希望不用在街頭獨自拉客,而是安全地在妓院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