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放大鏡:消防無能廣州樓燒足12小時

廣州越秀區一幢廿五層高的爛尾樓前晚發生火警,大火燃燒了十二小時,至昨早才被撲滅。事件暴露廣州消防設備不足,有目擊者稱,到場消防車噴射的水柱僅能到達第十層,十樓以上的大火根本無撲滅。另有小業主稱,曾多次向政府部門投訴,指大樓存消防隱患,惟當局未有重視,釀成火災。

起火的建業大廈於一九九五年動工興建,九八年因金融危機停工。二○○○年,開發商將大廈出租做停車場和貨倉,內存放大量鞋子。前晚六點五十分,大廈突起火,雖然當時下雨,但火勢仍迅速蔓延整幢大廈。為防大廈倒塌,周邊民眾亦要疏散。

水柱僅達10樓 呆等燒光

火警發生後,廣州消防出動五十八輛消防車、三百五十名消防員到場撲救,廣東省消防總局更調派深圳、東莞、佛山的消防增援,但現場記者和目擊者指,消防車噴射的水柱僅能到達第十層,十樓以上的火勢,消防員只能夠眼看其燒到沒東西可燃為止;再加上現場風力大,撲救困難。

另有大廈的小業主稱,在一○年起曾向省消防局、市建委等部門信訪,指開發商在大廈未進行消防驗收情況下,就將大廈出租做貨倉,存在安全隱患;而且還見過有租客在大廈內亂拉電線、生明火煮食。惟當局一直未有整頓,終釀成事故。

有關部門沒有回應事件,只稱火災無造成人員傷亡,起火原因正在調查。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