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間落墨 泰國暫逃一劫

泰國執政為泰黨推出政治特赦法,被視為替總理英祿之兄他信脫罪返國鋪路,觸發反對派連續幾星期示威抗議,支持他信的紅衫軍,也在首都曼谷集會,聲援修改憲法。在雙方劍拔弩張情況下,憲法法院裁定執政黨修憲違憲,卻拒下令解散為泰黨,明顯避免火上添油。不過,局勢只是暫時降溫,反對黨絕不會善罷甘休。

泰國修憲之爭,還得從二○○六年十月他信垮台說起,所謂人去政亡,他信一朝失去權力,在他執政時推行的憲法,亦被撤銷,二○○七年,泰國推出新憲,包括廢除上議院全面直選,改為大約一半議席透過選舉產生,其餘來自委任。二○一一年,英祿帶領為泰黨勝選上台,「撥亂反正」,恢復他信時代憲法,無疑就是議程之一,因此,在站穩陣腳後,為泰黨提出修憲,修改上議院選舉法——廢除委任制,並把議席從一百五十席擴至二百席。

反對派追擊料陸續有來

顯而易見,如果修憲成功,上議院恢復直選,獲得基層擁戴、在選舉中戰無不勝的他信陣營,無異如虎添翼,屆時國會兩院盡在控制之中,還有何事不成?像較早前上議院否決政治特赦法之事,也就不會發生了。以民主黨為首的反對派,自然力阻修憲,入稟憲法法院要求裁定修憲違憲,解散為泰黨。

歸為保皇派的憲法法院,一直針對他信,早在他信仍做總理時,便作出有利他信反對者的裁決,在他信垮台後,更曾兩度裁定親他信政黨違規,結果政黨解散,兩位總理先後倒台。這次修憲,其實也與憲法法院直接有關,因為上議院委任之權,便握在法官手上,憲法法院既是反對黨的同路人,又有直接利益,這次就修憲的裁決,並未一面倒趕絕為泰黨,而是中間落墨,只是滿足反對派部分要求,明顯在於顧全大局,避免惹惱他信陣營,果然,判決一出,紅衫軍便也散去。

泰國算是暫時避過一劫,但反對派視英祿政府為他信傀儡,不推翻之不罷休,除了繼續示威外,又向憲法法院提出新官司,要求裁定高速鐵路等大型基建計劃違憲,英祿的挑戰,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