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醃屍棄水池 湖南漢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長沙瀏陽市人民法院近日就一宗駭人殺妻醃屍案進行判決,三十三歲男子葉江年於一○年七月與妻子宋會文爭吵時,將宋捏死分屍,用鹽醃屍後,將屍體藏廢棄蓄水池內。法院上周四以故意殺人罪判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情顯示,葉江年與宋會文在○四年結婚,二人婚後常因瑣事發生爭執,葉經常動粗,又不顧妻子懷孕對她拳打腳踢,宋前後被打入醫院十八次。宋為了孩子忍氣吞聲,只將辛酸經歷寫在七本家暴日記中。一○年七月廿六日下午,葉酒後再次與妻子發生爭執,葉將其捏死碎屍,先後用二百包食鹽醃屍,並置於頂樓的蓄水池內。

為了掩人耳目,葉江年訛稱妻子離家出走,更帶着六歲兒子四出尋妻。直至去年六月,清潔工人在池內發現屍塊,始揭發事件。法院指,葉殺人碎屍,手段極為兇殘,一審判處葉死刑,並需賠償死者父母逾二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