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心腹 張曙光賄案審結

【本報綜合報道】被指與前鐵道部部長關係密切、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涉嫌受賄案,昨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檢方指控張在十一年間先後四十多次受賄,收受賄款逾四千七百五十五萬元(人民幣‧下同);張承認大部分指控,但否認曾索賄八百萬元。案件昨日審結,擇日宣判。

涉收4700萬 認部分指控

檢方指張曙光在二○○○至一一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受賄四千七百多萬元,行賄者多是民營列車配件企業,張收受的最大一筆賄款是武漢一間列車裝備公司向他行賄一千八百五十萬元。檢方在庭上還透露張鮮為人知的受賄細節,如張曾看中流拍的清乾隆瓷瓶,結果很快就有人買下瓷瓶送到他面前;有行賄人曾送給張的情婦名車、名錶,還每月給她一萬六千元「工資」等。

張曙光在庭上承認大部分指控,但否認曾索賄八百萬元,指這是行賄者自動送給他的。案件昨日審結,檢方認為張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但他主動交代案情,家屬配合追繳贓款,具從輕判處情節。

五十七歲的張曙光曾是中國鐵路領軍人物,他被視為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心腹,前年二月張在劉被免職不久後亦被停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