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擬立法 學校教防性侵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校園近期先後發生多宗性侵案,廣州市擬立法規定學校要對未成年學生進行防性侵教育。《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草案)》(下簡稱草案)前日在市人大常委會上二審,草案新增條例規定,「學校應當對未成年學生進行防範性侵犯教育,增強其防範性侵犯的意識和能力。」

由於草案沒規定防性侵教育的課時,家長質疑其執行成效。廣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魏強回應,防性侵只是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的內容之一,不可能在細節上規定得面面俱到。

教育部門可以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規定為依據,進行監督和檢查,草案不會有令不行。另外,草案亦規定家長不得讓未滿十歲子女獨處,但被指處罰力度不足,難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