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名林姓玉器商人,去年六月乘坐大巴前往順德容桂途中,遭兩名小偷偷走手袋,其中一名黃姓小偷得手後發現袋內有價值不菲翡翠玉石,輾轉千里將玉器送還商人家中,黃其後被捕。順德法院前日宣判,被告因盜竊罪判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