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歲的雷恩(Catherine Rayne)於○九年九月至一一年三月,於東薩塞克斯郡一間中學教授地理和歷史。雷恩任教該校不久,便對一名當時年僅十五歲的男生展開追求,包括在facebook加他為朋友、邀對方到她家中補習,甚至男生單獨在家時參觀其房間。
曾在港任教
男生將事件告知父親,其父遂向學校投訴,但她仍沒停止追求,校方前年勸喻她辭職。雷恩日前接受紀律聆訊,被判終身不得於英國的學校或兒童院等工作。
據悉雷恩曾於香港任教,她在fb自稱於○五至○八年間,在一間名為Alpha Academy、在本港有分校的機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