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警獲變相「鼓勵」殺人

警員開槍打死疑犯有獎金?深圳寶安區松崗街道辦近日設立治安打擊防範獎勵辦法,其中更訂明警方「依法現場擊斃犯罪分子的,每宗給予派出所獎勵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給予開槍民警獎勵五萬元」。規定引發熱議,網民形容這是為警員開槍殺人「開綠燈」。連警方人士亦指,該獎勵機制客觀上鼓勵民警開槍擊斃疑犯,存在濫用警用佩槍的可能性,更存人權爭議。

松崗街道辦設立的治安打擊防範獎勵辦法規定,轄區派出所在九種情況下可獲獎勵。包括派出所轄區內一年沒有發生命案的獎勵十萬元,發生命案年內全部破獲的獎勵五萬元;派出所轄區每個季度刑事警情同比下降四成以上,獎勵五萬元等。當中,對開槍擊斃罪犯民警給予五萬元獎勵引發爭議。

「這分明是鼓勵警員開槍打死疑犯!」多數網民認為,對擊斃罪犯的警員給予金錢獎勵,無疑是為警員開槍殺人「開綠燈」,更擔心會有警員為奪獎金胡亂開槍殺人;這也剝奪了疑犯解釋辯護的權利,容易造成冤錯案。警方內部人士也指,獎勵機制客觀上鼓勵民警開槍擊斃疑犯,存在濫用警用佩槍的可能性。

魔警為升職 假犯真斃

據悉,深圳曾發生警員為升職策劃假案件並開槍打死「疑犯」案。去年七月,龍崗公安分局龍新派出所警員李才坤,為立功升職,策劃假搶劫挾劫人質案,並開槍擊斃男「劫匪」。事後警方認為案件有可疑,經調查下始揭發這宗駭人聽聞的「魔警案」。

部門稱為提高積極性

松崗街道宣傳文化科回應,因松崗位於東莞、深圳兩市交界地帶,東莞一嚴打犯罪,部分不法分子就流竄到松崗作案,治安形勢較為嚴峻。出台獎勵辦法,一方面鼓勵見義勇為,一方面提高相關人員的積極性。而該獎勵標準在當地已實行多年,○六年,松崗派出所在行動中將兩個特大持槍搶劫團夥成員擊斃,當時松崗街道辦即送上十萬元獎金。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