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管委去年四月推出「以獎代撥」制度,規定各區的城管部門需進行特定的綜合考評,然後根據考評結果決定獲得多少獎金,而市財政部門每年會撥出兩億元人民幣作為獎賞基金。但政策一出台即廣被人詬病,有指城管部門應加強執法監督制度,當局最終決定今年二月起取締有關制度。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