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親信:賄款不能不收

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手下大將、前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董事羅金保貪腐案細節昨日曝光,其被控受賄四千七百四十七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財物,包括現金、名錶、名車、豪宅等,來源則多是國企,且都與鐵路系統有關。羅辯稱他是無奈受賄,因與行賄單位屬同一系統,「不能不收」。

內地《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稱,檢方起訴書內容指,二○○五年五月至一○年六月,羅金保在任石家莊—太原客運專線籌備組組長、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烏魯木齊鐵路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先後收受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十幾家建設公司,以及王浩生、申公元、賈國琪等單位和個人賄賂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四千七百四十七點五萬元。

羅金保稱後悔收錢

該案大部分行賄數額,是來自鐵路系統內的國企。部分是這些國企單位直接行賄,部分則通過私營企業主管王浩生等行賄。據稱,羅在會見律師時表示很後悔收錢,但就指,「都屬同一系統,不能不收」。

起訴書還指,羅金保收受財物除現金外,還包括名錶、名車、豪宅等。

曾收受值26萬名錶

其中在○九年,他收受一隻價值二十六萬元的手錶時,將自己所戴的舊錶取下給對方,表示雙方只是交換手錶。結果名錶不久丟失,他又用舊錶換回。

據悉,羅金保被指是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親信之一,前年三月因涉嫌貪腐被逮捕,去年底被控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並在黑龍江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是備受外界關注的鐵道部和高鐵系列腐敗案中,首名被調查官員,也是第一宗開庭的案件。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