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送子 列明18守則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麻省一名十三歲男童喜獲父母送一部iPhone作聖誕禮物,同時隨機「附送」使用條款,白紙黑字訂明十八項使用規則,例如嚴禁用手機觀看色情資訊、不准拒聽父母來電。

男童霍夫曼(Greg Hofmann)早已希望得到一部iPhone,早前收過禮物後大感高興,但隨即發現內裏附有母親賈內爾(Janelle)所訂的使用條款,上面寫着:「你現在成了iPhone用家!你是好孩子,值得獲此禮物,但需要先同意遵守使用條款。」條款列明,霍夫曼不能帶手機回校,每晚須交予父母保管,不准無視雙親來電。

勸別濫用或傳裸照

眼見愈來愈多人成了「手機低頭族」,賈內爾亦苦口婆心勸戒兒子不要過分依賴手機與人溝通,並要用自己的雙眼看世界,不要動輒便以手機上Google網站搜尋。她同時禁止兒子用手機看色情資訊,不得跟別人互傳裸照。賈內爾更警告,一旦發現霍夫曼濫用手機,便會將之收回。

賈內爾稱,定下使用條款是不想兒子變成手機奴隸,並於條款最後寫上︰「我愛你,期待日後能與你互傳無數的訊息。」

部分使用條款

1. 父母要知道手機密碼。

2. 不准以手機欺騙和整蠱他人。

3. 不要事無大小拍攝,應把生活片段珍藏腦海。

4. 玩益智遊戲,如拼字。

5. 若手機損毀須自行負責。

6. 當身在需要安靜的公眾場所,便關掉手機或設為靜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