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不公開財產 誰就應該下台

鄧小平當年說「誰反對改革,誰就下台」,這句話深入人心,成為鞭策官員改革的座右銘。但中國發展到今天,光喊改革已難以承載老百姓期望,今後誰不公開財產,誰就應該下台,從上到下,沒有例外。

廣東日前宣布,在珠海橫琴、廣州南沙、韶關始興等地進行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這個決定一經宣布,不但沒有得到掌聲,反而噓聲一片。老百姓對此翹首盼望已久,但卻還停留在試點階段,這讓百姓對當局有何希望可言?官員財產公示早在十幾年前就開始試點,湖南、安徽、新疆等地都有城市進行試點,但結果怎麼樣當局從沒有一個合理交代,難怪今次廣東試點,百姓一致認為又是一次忽悠。

官員財產公示是世界各國行之有效的廉政措施,也是人類政治科學發展的優秀成果,與姓資姓社無關,但中國卻偏偏以所謂特色國情為藉口,遲遲不推出這項制度性的防腐反腐措施,這又如何取信於民及顯示反腐決心?

改革重心 建立制度

當局一拖再拖,主要是顧忌目前官員大面積腐敗,無論職務高低,不管中央基層,幾乎個個都是碩鼠,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公示的阻力太大,有項調查顯示,幾乎百分之九十五的受訪官員表示反對,有些貪官甚至還荒唐到要求百姓先公布財產。另外,當局還擔心實行這項制度政治風險太大,生怕官員的巨額財富會引發百姓的暴動,影響社會穩定與執政地位。

但問題是,目前民眾對官員腐敗已到了忍無可忍、讓無再讓的地步,如果當局一意孤行,堅拒百姓訴求,民間累積的怒火隨時爆發,事實上這些年仇官殺官事件不斷發生,已充分折射了百姓的憤怒。如果民怨的洪流決堤而下,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事實上,官員財產公示已不是要不要搞的問題,而是必須搞,早搞早主動,晚搞很被動。只有將這項制度建立起來,陽光行政才能真正成為可能,這其實也是中國當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心。當然,對這項關係到國本民心的制度,在實施時一定要慎重,既要有路線圖、時間表,還要有配套措施。

當務之急,先要加強反洗錢措施,堵截官員向外轉移財產,然後設定多個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管的廉政專戶,在推行財產公示前,官員有兩個月時間處理財產,他們可以將不符合收入的貪腐財產存入廉政專戶,也可用於慈善事業,以達到財產與收入相符的標準。在實行財產公示制度後,凡被發現其財產與收入不符,或者將貪腐財產轉移到他人名下的,在追究刑責時罪加一等。而國家廉政專戶的資金,作為國家賠償基金,定向補償給那些近年來受到貪官打壓的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