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解讀:假婚大陸妓身嬌肉貴

台灣娼妓屢禁不絕,隨着兩岸逐步開放,不少大陸女子以「假結婚、真賣淫」方式湧入台灣賣淫淘金,專供當地居民乃至外地觀光客買春。然而,當局近年加強取締假結婚,大陸賣淫女買少見少,卻令其「妓權高漲」,除了獲安排入住酒店,可隨意揀客,還有專車接送,有別於大陸賣淫女過往被壓榨剝削的情況。

台北萬華區一帶包括華西街、康定路與西昌街等,為當地最大的私娼聚集地,五十年代曾被規劃為合法風化區,台北市政府○一年廢除公娼制度後,不少四十至六十歲的性工作者因無一技之長,加上洗盡鉛華,只好淪為流鶯。每次性交易收費約六百元新台幣(約港幣一百五十八元),光顧的大部分是年長嫖客。

專車接送 不適可放假

自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兩岸逐漸開放,當地賣淫組織向大陸女子打主意,以威逼利誘手段吸納少女赴台賺皮肉錢,並藉偷渡、結婚等方式申請赴台,再流竄各地賣淫。她們憑藉年輕貌美及姣好身材,吸引大批嫖客青睞。姓王鴇母透露,過往各地賓館及飯店等車水馬龍,應召站旗下大陸妓女動輒五、六十人,甚至逾百人供嫖客揀選。馬伕阿保指,交易金額依妓女身材而定,約二千五百元至三千五百元新台幣(約港幣六百六十元至九百元)不等。

由於假結婚情況氾濫,台灣移民署近年收緊外地新娘審核程序,假結婚個案大為縮減。大陸賣淫女由十年前近兩萬人,大減至目前約五千人。然而,取締行動亦令其變得身嬌肉貴。賣淫組織為了留住大陸女子在台賣淫,除了安排入住酒店,出入有專車接送。她們還可以拒絕酒醉、態度不佳及有特殊癖好的嫖客,心情差及身體抱恙時還可以放假外出行街,與過往被壓榨的狀況大相逕庭。

擁身份證 唔憂被遣返

長期爭取性工作者權益的台灣「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表示,早期的大陸妓女權利嚴重被剝削,目前藉假結婚的大陸女子擁有當地身份證,毋須擔心被取締時會被遣返,故重視工作意願,而非一味只顧賺錢。

駐台記者郭良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