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漢抗拆自焚當局恐嚇家屬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湘潭市發生抗拆自焚慘案,當地有男村民不滿徵地補償方案,阻止開發商拆屋時,以汽油淋身自焚重傷。據指當局為隱瞞事件,恐嚇家屬接受「三不」條件:不能上訪、不能上網及不能找傳媒記者。惟事件照樣於網上曝光,更傳出男子汽油淋身後無意點火,慘「被自焚」,引發網民嘩然。

傳死者「被自焚」

自焚的五十三歲男子石干明,家住湘潭市岳塘區雲峰村,屬當地「城中村」。消息指,當地為開發徵收該村土地,村內房屋陸續被拆,但石干明因不滿補償方案拒絕搬遷。至周日中午,開發商動用推土機準備拆屋。石上前制止時,被村幹部等人阻攔,隨即用汽油淋遍全身,點火自焚。石瞬間變成「火人」,發出駭人慘叫,圍觀者頓時嚇呆。

事發後,當局暫停拆屋行動,石被送往醫院搶救,全身九成面積燒傷。岳塘區官員當晚到醫院了解,向家人慰問,但同時提出「三不」要求,以阻止事件曝光。但消息於內地網絡論壇及微博等廣傳,有自稱目擊者指,石當時遭不斷毆打,遂以汽油淋身威嚇對方,反遭扔擲燃着火柴點火。石目前轉送重症監護室,尚未脫離危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