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個有錢人 限制多籮籮

【本報綜合報道】雖然很多人都想跟有錢人結婚,但紐約有律師披露,有錢夫婦婚前會約法三章以保障自己,不少婚前協議的條款都匪夷所思,可謂是名副其實的合約婚姻。

《紐約郵報》報道,曾為荷里活明星米高德格拉斯打離婚官司的女律師謝姆托卜披露,有客戶要求在婚前協議中列明丈夫在家時不可彈琴、妻子不可隨意剪頭髮,另有男方要求「若是懷孕了一定要墮胎」,原因是男方年過四十,不想再生育。更離譜是曾有女方要求「每次做愛都要獲得金錢賠償」。

重過170磅扣七萬八零用錢

著名律師卡羅札亦透露,有夫婦連對方的體重也諸多限制。如女方重過一百七十磅,要被扣約七萬八千港元零用錢,若男方重過二百四十磅,他也同意「繳」罰款。報章亦披露,荷里活女諧星露絲奧當奴與同性朗德結婚前,要求在離婚協議中列明,如朗德有外遇,離婚後甚麼都分不到。其他有趣條款包括:每生一個小孩,丈夫會付三十九萬港元;不准妻子穿綠色衣物,否則見一件毀一件;妻子一個星期要煮四餐,否則被扣零用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