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蘭減刑2個月

【本報綜合報道】因「尋釁滋事罪」遭法院判刑兩年零八個月的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其辯護律師昨日表示,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倪玉蘭的詐騙罪名不成立,將獲減刑兩個月,但她仍因而要服刑三十個月。

一審判2年8個月

下肢傷殘的倪玉蘭及其丈夫董繼勤,去年四月被當局以觸犯尋釁滋事罪拘捕,後被加控涉嫌詐騙五千元人民幣;今年四月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倪、董二人分別判處兩年零八個月及兩年徒刑。昨日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二審指涉案款項是捐款而非詐騙,故詐騙罪名不成立,倪獲減刑兩個月,其夫則維持原判。

倪玉蘭○二年拍攝北京西城區強拆時,遭公安毒打致雙腿殘廢;○八年因其北京居所被強拆而被捕,遭判監兩年,前年獲釋後被安排住在斷水斷電的賓館。去年倪因尋釁滋事罪上庭時,一度要躺在擔架上吸氧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