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造成兩死十五人傷的湖北武漢建設銀行爆炸案,昨日二審宣判,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三名被告上訴,維持原判,主犯王海劍被判處死刑,其餘兩名被告分別被判監十年及六年。武漢市中級法院上月就案件一審,三人不服上訴,二審法庭昨認為一審判刑適當。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