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逾百萬元 操縱升降班

【本報綜合報道】這場震驚各界的足壇反貪腐風暴於今年四月審理,涉案者幾近粒粒皆星,南勇被控十七項受賄罪名,包括操縱球會升班降班等,涉款近一百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而謝亞龍亦被控十二項罪名,涉案金額逾一百七十二萬,另外四名前上海中遠球員則承認收受對手球會賄款,暗中合謀打假波。

南勇受賄罪中涉款最大的一次,為當年協助瀋陽金德球會護級成功,球會三次向其送錢,共收取四十萬元,而大連實德、山東魯能以及雲南紅塔球會亦捲入風波,涉嫌用銀彈賄賂南勇以爭取支持。除收受現金之外,南勇還利用職務收取大堆禮物,當中包括勞力士手錶、價值超過兩萬元的紅酒等。

而謝亞龍被控涉及操縱比賽等罪名,其中供稱在○六年山東魯能對北京國安的賽事中,曾聯同南勇特別照顧魯能球會,在選派裁判及執法時處處偏心,事後收取該球會廿萬元酬金。

四前國腳收800萬元打假波

另外,申思、祁宏、江津及李明四名前國足球員,亦承認均分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的八百萬元賄款,在○三年天津泰達對上海中遠的一場甲A聯賽中打假波,其中申思先接受委託,再找其餘三人合謀造假,結果令當時的大熱門上海中遠飲恨而歸,主場以一比二不敵天津泰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