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陝西安康一名十九歲青年,上周二在火車站商店買水時,被店員設局屈錢,訛指他打爛禮品盒,雙方一度拉扯。青年其後發現身上三千元現金不翼而飛,懷疑混亂中被偷報警,卻被各派出所當人球,一怒下折返黑店自焚抗議,被燒成重傷。
自焚的曹永強當日發現丟錢時,認定是店員敲詐不成所偷,曾返回店舖索討,但店員僅認屈錢,於是報警。但過程波折重重,他輾轉到過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及江北派出所,但均被推稱不在管轄範圍,最後雖獲火車站派出所受理,但警方指暫難查明事實。
曹永強當日下午四時許,折返商店外以打火機點燃衣物,如火人般入店,之後呆坐店外,車站職員發現後以滅火器撲救,把其送醫。
警方事後查封該店,拘捕兩名店員,店員承認在貨架擺放易碎的「古董」物件,下裝遙控振動器,有客人經過時出蠱惑,震跌物件屈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