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湖城管執法有獎金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羅湖區城管部門近日展開市容環境整治行動,同時採取定量考核,其中硬性規定執法隊每晚需取締不少於十家燒烤檔、每晚需查處五宗非法飼養流浪狗。當局更規定每拘捕一名貼街小廣告者則可獲一百至三百元(人民幣‧下同)不等獎賞。輿論痛斥,執法隊工作屬分內事,獎賞執法實在荒謬。

羅湖城管局表示,因該區在全市市容環境評比排名落後,故由上周五(二日)至下月一日展開整治活動,每項整治均設立標準,包括執法隊每晚需收繳亂擺賣、燒烤檔不少於十宗;每人單日整治亂張貼小廣告問題不少於十五宗,及查處違法養狗不得少於五宗。各單位完成紀錄將在《羅湖城管通報》通報及排名。

同時,執法隊員、綜合協管員及巡防員等,每次抓獲一名亂貼小廣告者,獎勵一百元;每拘留一名小廣告工場違法者獎三百元。此外,完成規定指標的執法隊同樣獲獎勵。

定量考核 輿論斥荒唐

獎賞執法惹來社會爭議,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勤前日批評,羅湖區這種定量、限時的執法荒唐,他批評原本屬於執法部門的分內事,居然還要獎勵,實在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