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走私近20億元 10港人涉案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市中級法院對一宗涉及港人、案值高達十九億六千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特大走私電子產品案作出一審判決。包括十名香港人在內的首批卅三名疑犯,分別被判處一年零三個月到十二年徒刑,並罰款十萬至五千萬元。

疑犯淘寶網賣走私貨

深圳海關在○九年發現淘寶網上有人銷售走私的手提電腦,經查發現疑犯張某在淘寶網註冊四個網店專門銷售走私電腦,其公司總部設在陝西西安,並掌握了三個水客集團,以及一個境內銷售批發走私貨集團。

前年九月,海關調集近三百名緝私人員展開代號為「秋風」的行動,在深圳、西安兩地展開查緝行動,拘捕五十人,並繳獲三百多部、價值逾三億元的手提電腦。深圳海關指,截至目前,行動搗毀十二個涉案集團,案值近二十億元,涉及偷逃稅款達二億八千多萬元;海關還刑事拘留四十六人,逮捕四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