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官員腐敗 去年貪案521宗

【本報綜合報道】江西省官員貪腐情況嚴重,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曾頁九昨日表示,去年江西全年共查辦貪污賄賂大案五百二十一宗,查處了三十六名縣處級以上官員,其中包括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志明兩名廳級高官。

有罪判決率近百分百

曾頁九在江西省第十一屆人大第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向大會作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他表示,去年江西共立案偵查,涉及各類職務犯罪案九百三十六宗,涉案人員一千二百六十七人,提起公訴一千零二十四人,偵結後起訴率為八成七,起訴後有罪判決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

在查辦的五百二十一宗貪污賄賂犯罪大案中,包括湯成奇、吳志明等高級官員在內的三十六名縣處級以上官員下台。前年五月,時任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因嚴重違紀被查;上月法院指湯受賄三千九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一審判處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吳志明亦因嚴重違紀違法,在去年八月被立案調查並被開除黨籍;曾頁九說,目前他所涉的受賄案正在偵查中。

交通廳長受賄400萬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忠厚,昨日在會上作報告時亦指,江西去年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縣處級以上幹部達卅七名。其中,廳級高官、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蒲日新因受賄逾四百萬元,被判監十六年;原景德鎮市人大副主任陳長庚,因受賄六十二萬餘元,被判監十二年六個月。

此外,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接受孫剛、熊盛文辭去江西省政府副省長職務的決定,並表決通過會議選舉和通過人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