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電影新例 增限制內容

【本報綜合報道】國務院法制辦昨公布《電影產業促進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與現行的電影管理條例相比,意見稿中電影被禁內容由十項增至十三項,新增內容包括煽動抗拒行政法規、危害宗教和睦等被視為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內容,輿論直指當局有意箝制創作自由。

意見稿中新增的電影被禁內容包括:煽動抗拒或破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宣揚宗教狂熱,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壞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團結;宣傳吸毒,渲染恐怖,傳授犯罪方法,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

意見稿還明確規定境外企業不得在內地獨立拍攝電影,境外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在內地拍攝電影。此外,意見稿還禁止電影院在放映電影時加插廣告,否則可被吊銷牌照。針對電影分級的熱門話題,意見稿未涉及此項內容,即內地電影市場暫不搞分級。

勵志片有不良鏡頭或被禁

另外,深圳中學生自編自演,拍攝網絡電影《雙煞》,講述學生青春期叛逆的故事。電影雖未上映,但已備受網民期待。參與拍攝學生預告,這是一部勵志影片,但因影片中有不良鏡頭,未知會否被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