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整頓校車治標不治本

【本報綜合報道】針對內地近期重大校車意外頻傳,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昨日公布《校車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訂定調整各地學校分布、方便就近入學,設置地方合資格校車營運單位,以及予校車「三項特權」等,但並未提到經費編列等細節。不少網民質疑成效,認為對保障學童安全僅治標不治本。

調整學校分布 縮短上學距離

甘肅上月發生造成二十一死、四十多人傷的校車慘劇後,各界再次關切內地校車安全問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昨日終公布相關意見稿,重點包括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學生數量及分布情況,制訂、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縮短上學距離,減少交通風險。

此外,當局促各地政府設置專門校車營運單位,以確定校車質量、司機資格均符合要求。意見稿指,發展校車服務所需的資金將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擔,且國家將通過稅務優惠及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為學生提供校車。

意見稿又予校車三項優先權,包括交警應優先疏導校車通行;校車可使用巴士專用路;學生上落時,後方車輛禁行。

鼓勵社會捐贈 網民斥荒謬

針對意見稿的內容,內地網民反應不一。有網民認為,增加相關規範算是錯而能改。但更多人質疑內容過於空泛,無具體實施方法、無編列預算數字、無懲治罰則等。對於文中提到當局要靠鼓勵社會捐贈校車,更有網民形容荒謬。

另有網民質疑當局出台的優先權無用,因回顧近期所有事故都與有否路面優先權無關。有人認為,不少校車慘劇都事發於山區或落後地區,地方經濟困窘、路況惡劣,甚至可能連學校都沒有,有人直言:「這樣的政策即使出台了又有甚麼用?沒有解決根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