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重查《壹週刊》前主筆涉收賄

【駐台北記者張孝義報道】台灣《壹週刊》前主筆王保憲與警員歐陽奇等十人,涉嫌收賄包庇色情酒店「民生會館」案,雖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不予起訴,但台灣高檢署指案件疑點重重,將案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調查。

「民生會館」被指是為客人提供性服務的旅館,今年六月間,調查局探員到場調查懷疑賄賂案件時,逮捕會館的負責人鄒春貴,他當時正準備交付賄款、股東紅利等給多名案中被告,探員並查扣到股東帳冊名單,發現有警察及記者是股東。

據轉作污點證人的鄒春貴指證,帳冊之中的「章」字代表當時的《聯合報》記者陳金章,「寶」字是當時任《台壹》主筆的王保憲,「述」字代表前《自由時報》記者王述宏,三人均按月分紅。

警察記者是股東 按月分紅

高檢署認為,由於當時鄒春貴身上的現金信封,註明有「奇」、「寶」等代號,並有酒店股東盈餘分配表佐證,而鄒亦曾指證代號係指警員歐陽奇、王保憲等人。高檢署檢察官認為案中最初的口供最可信,且鄒春貴與王保憲等人並無宿怨,應無挾怨誣陷之理,因此將全案發回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