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國會通過准公民示威

【本報綜合報道】緬甸國會昨日通過議案,容許公民舉行和平示威,只待總統登盛簽署就成為法例。此乃被視為緬甸政府試圖化解被國際社會孤立的最新舉動。

要避開政府建築物

隸屬若開民族發展黨(RNDP)的國會上議院議員埃貌表示,有關議案要求示威者必須在示威前五日事先通知當局,並容許他們持旗幟及黨標誌等示威,但需避開政府建築物、學校、醫院及大使館。

緬甸新領導層執政後,採取多項改革措施以爭取國際社會接納,初見成效。美國白宮官員表示,國務卿希拉妮下周三到南韓釜山出席第四屆「援助成效高層論壇」後,會到緬甸訪問四天。另外日本亦將派遣代表團到緬甸,商討恢復在當地自○三年昂山淑姬被軟禁後叫停的水力發電廠建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