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涉走私普通貨物罪

【本報訊】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潛逃加拿大十二年,早前被遣返中國。中國海關總署昨日通報案件進展,指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後,被當局以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逮捕,案件由海關緝私部門偵查中,之後將移交檢察機關起訴。

海關總署副署長魯培軍昨表示,賴昌星歸案後,由廈門海關緝私局執行逮捕,已交由海關緝私部門偵查,偵查工作進展順利。他表示,該案顯示政府打擊走私、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任何走私犯罪必將受到法律懲處。

賴昌星被指涉嫌走私和賄賂官員,涉案金額高達八百多億元人民幣。

賴九九年與家人經香港潛逃到加拿大,申請難民身份被拒,展開長達十多年的訴訟,今年七月被遣返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