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師控fb竊聽

【本報綜合報道】社交網站facebook(fb)早前被指在用戶登出後,仍會追蹤用戶瀏覽紀錄侵犯私隱,美國堪薩斯州四十二歲男律師格雷厄姆(John Graham)上周三入稟區域法院,控告fb觸犯竊聽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他尋求法院禁fb在用戶未登入時截取其資料,並賠償受影響用戶。

但與此同時,英國有調查發現fb仍深受年輕人歡迎,受訪的六百名三十歲以下fb用戶中,三分之一稱除非以五萬鎊(約六十萬港元)作交換,否則不肯停止使用fb。逾半人更認為fb比政府更有影響力。

30%青年社交網帳戶曾被入侵

美聯社及MTV早前進行一項調查,發現三成受訪青年的fb、MySpace等社交網站帳戶曾經被人入侵。大部分受訪者又稱知悉入侵者身份,他們有時是朋友及情人,三分二人會常更改帳戶密碼。調查又發現,入侵社交網站的黑客人數,較○九年倍增。